(原标题: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主要内容如下:为规范对外担保行为,控制风险,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公司统一管理对外担保,未经书面授权,下属分、子公司不得提供担保。对外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涵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所有对外担保。
公司对外担保遵循合法、审慎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公司提供担保。全资和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视同公司行为。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需反担保。对外担保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董事和高管应对违规担保承担连带责任。独立董事应在年报中说明对外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对象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充分偿债能力和良好资信条件。被担保人需提交详细资料,经公司审查后形成调查报告。公司根据情况决定是否聘请中介机构调查。特定担保行为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关联担保需回避表决。对外担保合同需订立书面合同,明确条款并依法登记。公司加强担保期间管理,监控被担保人情况,及时披露风险。公司履行担保责任后应立即追偿。违反制度擅自提供担保将追究责任。本制度经董事会通过后报股东会批准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