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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山精密: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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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为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提供法律服务。本次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袁永刚、袁永峰,二人将以现金方式认购全部股票,构成关联交易。发行价格为11.49元/股,后因2023年度和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调整为11.17元/股。发行数量为125,693,822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403,999,991.74元。本次发行已获得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批准,并取得深交所审核意见和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2025年6月10日,发行人和保荐人国泰海通向袁永刚、袁永峰发出《缴款通知书》,二人已于6月11日全额缴付认购资金。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认购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验证报告》和《验资报告》。本次发行过程合法合规,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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