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稿))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稿)主要内容如下: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2500万元,总部位于福建省泉州市。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水路危险货物运输、国内船舶管理业务等。章程明确了股份发行、增减和回购、股份转让等规定,强调同股同权原则。公司设立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发挥领导核心作用。股东权利包括获取股利、参与股东大会等,同时规定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职责和运作规则。股东大会是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公司重大事项;董事会负责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管理公司日常事务;监事会负责监督公司财务和高管行为。章程还规定了利润分配政策,优先考虑现金分红,每年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此外,章程明确了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等程序,以及修改章程的条件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