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6月))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6月修订)旨在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资金使用效益。制度规定募集资金须用于特定用途,不得擅自改变投向,且需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使用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子公司或控制企业实施时,子公司需遵守本制度。公司应设立专户集中管理募集资金,与保荐人、商业银行签订三方协议,确保资金安全。募集资金原则上用于主营业务,不得用于高风险投资或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公司应防范资金被关联人占用,发现占用应及时披露并追究责任。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重大变化时,公司应及时重新论证并披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补充流动资金需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变更募集资金用途需科学选择新项目,确保投资效益。公司每半年度核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并出具专项报告,聘请会计师事务所鉴证。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应定期核查并出具报告。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