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旨在加强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相关人员,包括配偶、父母、子女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前需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并在获得正式通知后进行交易。限制转让期间包括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离职后半年内等情形。禁止交易窗口期涵盖年报、季报等公告前特定时间段。办法还规定了短线交易禁止、买卖行为申报、可转让股份比例等内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总数的25%,新增股份按比例计算可转让额度。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相关信息并定期检查披露情况。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申报个人信息,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办法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