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发布了关于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报告指出,截至2025年5月27日,兴通海运向特定对象发行4,500万股A股股票,每股发行价14.28元,募集资金总额642,6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32,767,998.06元。募集资金主要用于不锈钢化学品船舶购建项目(452,768,000元)和补充流动资金(180,000,000元)。截至2025年6月3日,公司已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660,641,471.64元,其中不锈钢化学品船舶购建项目投入660,641,471.64元。此外,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2,684,147.73元,包括审计费、律师费和保荐承销费。报告仅供兴通海运用于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不得用于其他目的。管理层负责确保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按照相关法规执行了鉴证工作,并认为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