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说明)
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Riverstone Farm Pte. Ltd.持有的六家公司100%股权及派斯东畜牧技术咨询(上海)有限公司80%股权。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该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四条规定进行了审慎分析。
第十一条规定方面,董事会认为: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不会导致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资产定价公允;主要资产权属清晰,过户无法律障碍;有利于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影响公司独立性;有助于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第四十三条规定方面,公司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涉嫌犯罪或违法违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四十四条规定方面,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质量,增强持续经营能力;所购资产为权属清晰的经营性资产;与现有主营业务存在明显协同效应;不涉及上市公司分期发行股份支付购买资产对价。
综上,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四条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