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募集资金管理规定(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根据2025年6月16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修订。规定明确了募集资金的定义、存储、使用、投向变更及管理监督等内容。募集资金应存放于董事会设立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使用需遵循申请、审批、决策程序,主要用于主营业务,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变相改变用途。闲置募集资金可用于现金管理或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但需满足特定条件并及时公告。募投项目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募集资金用途变更需公告并履行股东会审议程序。公司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出具专项报告并公告。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每半年度进行现场调查并出具核查报告。独立非执行董事、审计委员会及内部审计部门应持续关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