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之专项法律意见书)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接受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所涉及的差异化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总股本为88,240,000股,其中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数为21,186股,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实际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总数为88,218,814股。
差异化分红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后的股本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5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派送红股。根据2025年6月3日公司股票收盘价34.86元/股测算,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为34.51元/股,虚拟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为34.5101元/股,影响绝对值小于1%。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差异化分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本次差异化分红之目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