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二))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奇盛控股有限公司提名陈曙光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并通过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确认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声明指出,被提名人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也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被提名人已参加培训并取得相关培训证明材料,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公务员法》、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等相关规定。
此外,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是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被提名人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提名人保证声明真实、准确、完整,并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声明内容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