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2025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意见。监事会确认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如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等。激励对象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或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行政处罚等情况,且未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家属。监事会认为激励计划的制定、审议流程和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各激励对象的授予和解除限售安排未违反法律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计划。监事会认为该激励计划有助于健全公司激励机制,提高管理水平,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明显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实行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