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公告简述 - 正文

众辰科技: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为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拟授予激励对象40.65万股限制性股票,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27%,授予价格为20.72元/股。激励对象为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共计9人,占公司员工总数的1.06%。激励计划有效期为48个月,分三期解除限售,解除限售比例分别为30%、30%和40%。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为2026年至2028年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增长率分别不低于15%、30%和45%。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对应解除限售比例为100%、100%、80%和0%。激励对象的资金来源应合法合规,公司不得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公司已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将在股东大会审议前公示激励对象名单。本激励计划旨在建立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促进公司长远发展。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众辰科技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一般,盈利能力优秀,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