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为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提供法律意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浙商中拓自2020年起多次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并通过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包括调整行权价格、授予股票期权、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等。具体调整如下:
2021年至2025年间,公司每年实施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导致行权价格逐年调整。最近一次调整发生在2025年6月5日,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4.91元/股。
此外,因部分激励对象个人考核不合格或离职,公司决定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2024年,公司注销了2名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2025年拟注销7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17.25万份股票期权,以及2名离职激励对象的9万份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届满后,公司拟注销未行权的45万份股票期权,总计71.25万份。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认为,上述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