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锦和商业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修订))
上海锦和商业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董事会决策行为和运作程序,确保公司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名,可设副董事长。董事会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对股东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董事会主要职权包括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定利润分配方案、管理信息披露等。董事长主持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行使法定代表人职权。董事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临时会议可在特定情况下召开。董事应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特殊情况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涉及担保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决议由总经理组织实施并向董事会报告。规则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