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河北科力汽车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旨在加强股份管理,明确管理程序。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适用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所持股份包括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公司股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从事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证券的融资融券交易。
制度规定了信息申报、披露与管理,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特定时点向深交所申报个人信息,并及时披露股份变动情况。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相关信息,统一办理申报并检查披露情况。制度明确了股份买卖的禁止及限制性行为,包括禁止转让和买卖公司股票的时间段和比例限制。此外,制度还规定了账户及股份管理,包括股份锁定、解锁和离任后的股份处理。违规责任方面,公司将对违规买卖公司证券的行为追究责任,采取警告、通报批评、降职、撤职等处分措施,并视情节严重程度追究法律责任。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