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河北科力汽车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募集资金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公司董事会应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确保安全性和高效使用。募集资金应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1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不得用于高风险投资或变相改变用途。公司应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和公允性,防止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占用。募投项目出现重大变化时,公司应及时重新论证并决定是否继续实施。募集资金使用需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定期披露使用情况。公司可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但不得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公司应每年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核,并披露鉴证结论。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应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现场核查。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