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监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的核查意见(授予日))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进行了认真核实,并发表意见:本次被授予权益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包括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监会认定为不适当人选、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行政处罚或采取市场禁入措施、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拟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和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监事会同意以2025年6月12日为预留授予日,向9名激励对象授予30.50万股限制性股票。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5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