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八方股份2024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差异化权益分派。原因在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395,024股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2022年3月16日,公司审议通过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回购期限为6个月。2025年4月28日和5月20日,公司分别召开董事会和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1股派发现金股利0.1元(含税)。截至差异化分红业务申请日,公司总股本235,013,003股,实际参与权益分派的股份数为234,617,979股。根据计算,实际分派的除权(息)参考价格为28.82元,虚拟分派的除权(息)参考价格为28.8202元,影响较小。结论意见认为,本次差异化分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