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关联交易行为,确保交易合法、公允、合理,保障股东和公司权益。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制定。
制度定义了关联交易和关联人,涵盖多种交易类型,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提供财务资助、担保、租赁、委托管理、研发项目转让等。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分别指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或担任高管的法人和自然人及其家庭成员。
制度要求董事、高管、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及时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系说明,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关联交易需提前报备证券部、财务部,履行审批和信息披露义务。
董事会和股东会对不同金额和类型的关联交易有不同审议权限。董事会审议超过30万元或300万元且占净资产0.5%以上的交易,股东会审议超过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5%以上的交易或提供担保。关联股东和董事在审议时应回避表决。特定情况下可免于审计或评估。
制度还规定了关联交易的披露要求,包括交易金额、交易对方、定价依据等内容,并明确了豁免披露的情形。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订并解释,经股东会批准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