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为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并召集,于2025年6月11日召开,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审议并通过了17项议案,包括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财务决算报告、董事和监事2025年薪资及奖金计划、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计划、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和股东会议事规则、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等。第9、11、14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