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青旅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李聚合、李任芷、王霆、窦超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人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工作经历、兼职情况及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被提名人已同意出任。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公司间不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
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工作经验,并已参加培训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部门规章要求,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持有公司股份1%以上、在控股股东任职等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被提名人无不良记录,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未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未受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重大失信记录。被提名人窦超具备会计学博士学位和副教授职称。被提名人通过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保证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