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旨在规范相关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制度适用对象为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涵盖辞任、任期届满、解任等情形。离职管理遵循合法合规、公开透明、平稳过渡和保护股东权益原则。董事、高管辞任需提交书面报告,自公司或董事会收到之日起生效,并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原董事在特定情况下需继续履行职责直至新任者就位。股东会和董事会可提前解除董事和高管职务,需提供理由并经表决通过,被解职者有权申辩。无正当理由解职董事可要求赔偿。离职后,相关人员需办妥移交手续,忠实义务持续一年,未履行承诺需继续履行,且对公司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离职董事、高管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董事在任期内及离职后6个月内减持股份不得超过25%。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报股东会批准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