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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参林: 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差异化权益分派之专项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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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差异化权益分派之专项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受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就公司2024年度差异化权益分派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和2024年4月1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回购股份用于后续股权激励,回购金额为1亿至2亿元,期限不超过12个月。回购期限于2024年9月18日提前届满,实际累计回购股份6,722,254股,其中6,697,254股通过回购专用账户买入,25,000股通过普通证券账户买入。

根据相关规定,回购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导致本次权益分派实际实施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数与应分配股数存在差异,需进行差异化权益分派特殊除权除息处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1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截至2025年6月10日,公司总股本为1,138,847,895股,扣除回购股份后,实际参与分配的股份数为1,132,125,641股。本次差异化分红对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的绝对值在1%以下。综上,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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