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东文康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山东文康律师事务所接受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针对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所涉及的差异化权益分派特殊除权除息处理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于2025年4月30日披露了相关公告。根据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4,640,602.71元,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668,358,536.68元。
公司拟定的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为:以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总股本256,449,650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3,934,800股后的总股本252,514,85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4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股利10,100,594元(含税)。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3,934,800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公司计算了除权除息开盘参考价,结果显示差异化分红对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的绝对值在1%以下,影响较小。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差异化分红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