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5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和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在内部OA系统公示了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时间为2025年5月31日至6月9日,期间未收到任何异议。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了激励对象名单、身份证件、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及任职文件。审核结果显示,激励对象为公司正式在职员工,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不包括外部董事、独立董事、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亲属和外籍员工。
激励对象不存在以下情形:最近12个月内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处罚或采取市场禁入措施、具有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管的情形、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股权激励的情形及其他情形。激励对象均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特此公告。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