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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宝新能: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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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独立董事工作细则》,旨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激励机制,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细则规定独立董事需具备担任公司董事资格,拥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且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利害关系。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需独立公正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影响。任职期间若出现影响独立性情形应及时通知公司并提出解决措施。独立董事人数应占董事会成员三分之一以上,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候选人由公司董事会或持股1%以上股东提名,经股东会选举产生。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得超过六年。细则还明确了独立董事的特别职权,如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等,并规定了独立董事的履职要求和公司为其提供必要支持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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