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修订))
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确保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履行职责。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香港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董事会设有战略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文件、递交报告、管理股东名册等。董事会由5至1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外部董事占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占1/3以上。董事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等。董事长主持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检查决议实施情况。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4次会议,定期会议每年上下半年各一次。临时会议可根据特定情形召开,如股东提议、董事联名提议等。会议通知需提前14日发出,临时会议提前3日。董事会议案需充分讨论后表决,每名董事有一票表决权。决议需过半数董事同意,涉及关联事项时相关董事应回避表决。董事会决议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告,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