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6月修订))
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旨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优化董事会组成,确保选举程序科学民主。细则规定委员会由不少于3名董事组成,独立非执行董事占多数,负责拟定董事和高管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审核人选及其任职资格。委员会主席由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工作。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对董事会规模和构成提供建议、研究选择标准、评估董事会表现、物色合格人选、审查独立非执行董事独立性等。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需提前3日通知,可采取现场或通讯方式召开,决议需过半数通过。委员会有权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承担。委员会会议应有书面记录,保存期不少于十年。细则还规定了工作程序、评估机制及保密义务等内容,确保委员会工作依法合规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