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研究并提出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员工激励计划及考核方案的建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二分之一以上,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名,并经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召集和主持会议。委员会负责制定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和审查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一次,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况下召开。会议通知应在会议召开前3日发出,特殊情况可不受此限制。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委员会会议档案由证券部保存,保存期限为十年。全体委员及列席人员对会议事项负有保密义务。本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