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公司重大诉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ST景峰 公告编号:2025-054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重大诉讼的公告。案件已被法院立案受理,尚未开庭,涉案金额76,981,413.60元,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无法预判。
景峰医药于2025年6月10日收到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送达的《受理案件通知书》《起诉状》等文件,案号为(2025)湘0702民初5330号,涉及景峰医药与安泉、肖琨、阿灼辉关于缔约过失责任纠纷一案。原告为景峰医药,被告为安泉、肖琨、阿灼辉,第三人为云南吉长庚医药有限公司。
2017年,原告及被告拟通过联顿公司在云南省合作投资骨科医院及妇产医院。2017年底,双方签署《增资协议》,原告向联顿公司增资261,000,000元,持有联顿公司60%股权。被告承诺联顿公司2018年-2020年累计净利润不低于6,380万元,但未履行增资义务且联顿公司净利润未达标。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认定《增资协议》未成立,原告认为被告存在缔约过失,要求赔偿损失76,981,413.60元及律师费、诉讼费用。
诉讼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利润影响尚无法预判。公司将持续关注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