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旨在建立健全公司董事、总经理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1/2,首届委员由董事长提名,其他由提名委员会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任命和解聘。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研究和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制定考核标准并对董事及高管人员进行考核,就薪酬、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提案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委员会的日常事务,提供相关资料并筹备会议。
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通知应提前五日发出,会议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视为不能适当履行职权,董事会可以撤销其委员职务。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不少于十年。委员会成员对会议所议事项负有保密义务。若有利益冲突,相关委员应回避。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