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控制担保风险,维护资产安全和投资者利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公司独立董事应在年度报告中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专项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未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不得提供担保。财务部门负责审核担保申请及日常管理,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合规性复核及信息披露,内部审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
公司对外担保需核查被担保人的资信状况,重点关注资信、资产状况、担保方式等。对于产权不明、财务状况恶化、信誉不良等情况的担保申请人,不得提供担保。申请担保人需提供反担保或其他风险防范措施。担保业务评估报告需经财务总监和总经理审核,由董事会批准。董事会审议时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特定情况下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关联担保需非关联董事及股东审议。
公司应持续关注被担保人的财务状况,发现重大事项及时采取措施。担保合同需符合法律规范,重要合同应征询法律顾问意见。公司应建立担保控制监督检查制度,确保各项规定有效执行。本制度由董事会制定并负责解释,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