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独立意见)
天津津投城市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天津津能股份有限公司100%股份、天津市热力有限公司100%股权及天津港益供热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担任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出具了评估报告。
独立董事认为:评估机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条件,除正常业务关系外,评估机构及经办评估师与公司、交易对方、标的公司均无关联关系,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和限制条件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规定执行,遵循市场通用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评估目的是为本次交易提供合理的作价参考依据,评估机构实际评估的资产范围与委托评估的资产范围一致,评估过程遵循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原则,评估方法选用恰当,评估结论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具有相关性。
评估价值分析原理、采用的模型、选取的折现率等重要评估参数符合置入资产及置出资产实际情况,评估依据及评估结论合理。置入资产及置出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以评估机构正式出具并经备案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经交易双方充分协商确定,评估定价公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