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及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为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及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提供的文件,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已履行必要程序,包括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决议。
本次调整因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为18.65元/股,首次授予数量调整为284.7780万股,预留授予数量调整为27.2220万股。7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2.99万股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为2025年1月15日至2026年1月14日。公司未发生禁止归属的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禁止情形,2024年营业收入为84,130.47万元,净利润为11,737.19万元,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323名激励对象考核评级均为C以上,对应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100%,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12.7152万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