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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钢股份: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首期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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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首期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证券简称:新钢股份 证券代码:600782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首期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发布于2025年6月。报告内容涵盖释义、声明、基本假设、独立财务顾问意见、备查文件及咨询方式。

释义部分定义了新钢股份、本计划、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等关键术语。声明部分强调了报告依据的文件和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指出本报告不对新钢股份的投资建议负责。基本假设部分列出了报告成立的前提条件。

独立财务顾问意见部分确认新钢股份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能行使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激励计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操作上具备可行性。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超过177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激励对象必须与公司或其子公司有劳动关系。本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不超过445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41%。激励对象的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公司不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解除限售安排分三次,每次分别解除33%、33%和34%的限制性股票。报告还分析了激励计划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股东权益的正面影响,以及绩效考核的合理性。最后,报告指出激励计划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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