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联美控股差异化权益分派特殊除权除息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接受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公司差异化权益分派特殊除权除息发表法律意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并于2024年9月13日完成回购,实际回购股份38,309,470股。根据相关规定,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导致2024年度利润分配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与实际参与分配的股份总数存在差异,需进行差异化权益分派特殊除权除息处理。
2025年5月23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截至2025年5月23日,公司总股本为2,262,840,463股,扣除回购账户股份后,实际参与分配的股份数为2,224,530,993股。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计算结果为0.1966元,除权(息)参考价格影响为0.0587%,小于1%。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对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较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