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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威股份: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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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相关规定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事项进行了核查。热威股份于2023年8月30日首次公开发行A股40,010,000股,募集资金净额为80,562.70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包括年产4,000万件电热元件生产线扩建项目、年产500万台新能源汽车加热管理系统加热器项目和技术研发中心升级项目。

其中,“杭州热威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年产500万台新能源汽车加热管理系统加热器项目”原实施地点为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康路790-800号和泰国春武里府。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及未来发展规划,新增“浙江省江山市四都镇傅筑园村儒竹路9号”作为该项目的实施地点。本次变更后,项目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项目内容、实施主体等均不变。

本次新增实施地点是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作出的决定,将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募投项目的实施,符合公司长期战略规划。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使用募集资金,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2025年6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的议案》。保荐机构认为,本次新增实施地点事项符合相关规定,不属于募投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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