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谭汉珊))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谭汉珊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发表公开声明。声明表示,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基于对其职业、学历、工作经历、兼职情况及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的充分了解。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的要求。被提名人已通过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影响独立履职的情形。
被提名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也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被提名人尚未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但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资格证书。
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公务员法》、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等相关规定,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等方面的工作经验。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是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提名人保证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如被提名人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提名人将及时报告并督促其辞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