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本部管理办法)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上海本部管理办法,旨在规范上海本部的组织和行为,厘清和优化总部与上海本部的职能与职责。上海本部为中国海诚内设组织机构,不具备独立法人地位,经营场所位于上海市徐汇区宝庆路21号。上海本部根据总部授权使用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资质等对外开展经营活动,不得超出公司经营范围。
管理办法明确了上海本部的经营原则,包括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担责任。上海本部需遵守合法经营原则,不得从事有损公司利益的行为。管理办法还规定了禁止行为,如未经批准对外提供担保、处置公司知识产权、开展空单贸易等。
上海本部党委隶属于中国海诚党委,党委书记由本级委员会选举产生。经营班子由总经理、副总经理及总会计师组成,总经理主持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上海本部的年度经营目标、财务预算、重大投资等事项需由中国海诚总部审批。上海本部在授权范围内自主决策,但涉及重大事项需上报总部审批。
管理办法还涵盖了运营资金和资产管理、印章管理、财务会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技术质量及HSE管理、信息化建设与管理、生产经营管理、风险管理、党群和纪检工作、重大事项及信息披露、经营业绩考核和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