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谭汉珊))
谭汉珊作为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并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谭汉珊已通过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也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谭汉珊尚未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谭汉珊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公务员法》、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等相关规定,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等方面的工作经验。谭汉珊及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是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谭汉珊未受到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的禁入措施或公开谴责,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谭汉珊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