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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联新材: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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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接受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指派彭瑶律师、季俊宏律师出席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合法性进行见证。会议于2025年6月9日下午14:00在汕头市金平区美联路1号公司综合楼三楼会议室召开,董事长黄伟汕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5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内容包括召开时间、地点、方式、审议事项等。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47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98,502,87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1.9707%。其中,现场出席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6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95,940,478股;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41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562,399股。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三项议案:1. 《关于修订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议案》;2.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的议案》;3.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所有议案均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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