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2025年修订))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2025年修订)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规则旨在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成员由三名以上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审核财务信息、监督内部控制等。审计委员会会议分为例会和临时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审议公司定期报告及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审计委员会会议应由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会议作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本规则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施行,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