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内部审计制度)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旨在加强公司经营管理,确保审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配置专职人员,逐步形成多层次、多功能的审计监督体系。内审人员需具备必要知识、技能和经验,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客观公正。
内部审计部对公司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等事项进行监督检查,对董事会负责并向其报告工作。审计委员会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部门工作,内部审计部发现重大问题或线索应立即报告审计委员会。公司各部门及控股子公司应配合内部审计工作。
内部审计部每季度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每年至少检查一次重大事件实施情况。审计内容涵盖销货与收款、采购及付款、存货管理等业务环节。内部审计人员获取的证据应具备充分性、相关性和可靠性,并记录在工作底稿中。公司保存内部审计工作底稿、审计报告及相关资料,遵守档案管理规定。
内部控制评价由内部审计部负责,公司根据评价报告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时,同时审议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如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应作出专项说明。公司应在年度报告披露时,同时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