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完美世界股份有限公司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接受完美世界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就公司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出具法律意见书。意见书指出,截至2025年6月,公司已就此次调整履行了必要程序,包括2015年6月1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15年第四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2025年6月9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将行权价格由16.78元/股调整为16.55元/股。
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若公司在行权前发生派息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公式为P=P0-V,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2025年5月26日,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以1,901,824,873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30元(含税),共计437,419,720.79元。据此,董事会决定调整行权价格。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实施本次调整已取得必要批准和授权,符合相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