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锦旅B股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上海锦江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旨在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规范董事会秘书的选任、履职等工作。该制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需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资格证书。董事会应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或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包括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筹备组织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保密工作等。董事会秘书应与公司签订保密协议,承诺在任期内及离任后履行保密义务。公司应为董事会秘书提供履职便利,董事、财务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支持配合其工作。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时,证券事务代表应代为履行职责。董事会秘书需参加证券交易所的资格培训和后续培训,并接受年度和离任考核。该制度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