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修订))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公司行为,确保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适用于股东会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对公司全体股东及相关人员具有约束力。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两种,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况下召开。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若董事会无法履行职责,审计委员会或持股10%以上的股东可召集。股东会通知须提前20天(年度)或15天(临时)发出,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审议事项等。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普通决议需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股东会应保障股东表决权,提供网络投票便利,并聘请律师出具法律意见。规则还明确了提案、表决、会议记录等具体操作流程。议事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