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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材料: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部分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股份拟发生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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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部分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股份拟发生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截至2025年6月3日,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许广彬先生持有公司10,916,9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3%。本次被司法拍卖的股份为许广彬先生持有的7,024,103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其所持股份的64.34%,占公司总股本的3.49%,上述股份已全部竞买成交。拍卖最终成交以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拍卖成交裁定为准,后续尚涉及缴款、法院执行法定程序、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其最终结果存在不确定性。若上述股份完成过户,许广彬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将变成3,892,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3%,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江苏特丽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无锡鸿晟鼎融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合计持有公司19,024,103股股份,持股比例为9.45%。公司第二大股东将变为朱君斐女士,持有公司17,787,840股股份,持股比例为8.84%。许广彬先生所持公司4,030,000股股票存在被动减持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被动减持尚未执行完毕。若上述被动减持执行完毕,许广彬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将变成2,7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4%。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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