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6月))
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保护股东利益及资金安全。该制度适用于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的资金,但不包括股权激励计划资金。公司应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募集资金使用的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要求。
募集资金应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的使用需严格履行申请和审批手续,实行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联签制度。募投项目预计无法按期完成时,应及时公告具体原因及后续措施。
公司募集资金应专款专用,不得通过质押、委托贷款等方式变相改变用途,不得为关联方提供便利。募集资金可用于科技创新领域,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公司可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但不得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变更募投项目需经董事会审议并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公司应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编制并披露《募集资金专项报告》。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应至少每半年度进行一次现场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