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江山欧派2024年度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法律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为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差异化分红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报表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347,825,048.49元。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90元(含税),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数为175,879,096股,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3,417,028.24元(含税),现金分红比例为30.70%。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所持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公司按照特定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开盘参考价,本次差异化分红对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的绝对值在1%以下。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差异化分红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