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旨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选举董事行为,维护中小股东利益。细则适用于选举或变更两名以上董事的议案,明确累积投票制下股东所持每一股份对应与应选出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可将投票权集中或分散投给董事候选人。细则区分了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选举,两者分别进行累积投票。股东投票时需注明所持股份总数及投向每位董事的票数,确保不超过其有效投票权总数。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选举董事时,系统提供者需保证投票权数准确。现场投票后,监票人清点并公布结果。董事当选取决于得票数,需超过出席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当选人数不足时,视情况决定是否进行第二轮选举或后续补选。细则由董事会拟定,经股东会审议批准后生效。